全国服务热线

86-371-65750783/65700368

双击此处添加文字
ADHD专栏
ADHD的症状和诊断标准
来源: | 作者:pmo95a5b7 | 发布时间: 2015-12-03 | 2097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    美国精神病学会(APA)出版的《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》(DSM)中列出的标准是医生、精神健康专业人士、及其他临床执业医师用于诊断ADHD的指南。DSM的最新版本为DSM-5。
    1.与所有DSM-5的诊断一样,应首先排除其他疾病--其可能为症状表现的真正病因。DSM-5根据特定症状的存在与否,确定了ADHD的3个亚型:注意缺陷型,多动-冲动型,及混合型。
    2.由于每个人都曾经呈现出这些行为征象,因而用于确定一个人是否患有ADHD的指南是非常明确的。被诊断为ADHD,儿童必须分别或同时具备以下DSM-5分类中列出的9个特征中的6个或以上,青少年或******必须至少具备9个特征中的5个。  
    3.在儿童和青少年中,与其他儿童和同龄人相比症状必须更频繁或更严重。在******中,症状必须影响日常生活功能且从青春期持续至今。
4.此外,这些行为必须至少在两个生活领域造成显著困难,如家庭,社交场合,学校或工作中。症状必须至少持续存在6个月。

以下为3个主要亚型的症状标准:
ADHD-以注意缺陷为主导的表现:
1.常常不能注意细节或犯粗心的错误
2.难以维持注意力
3.不能注意倾听
4.遵从指令困难
5.组织能力受损
6.逃避或讨厌那些需要持久精力的任务
7.丢东西
8.容易分心
9.在日常活动中容易忘事
ADHD-以多动/冲动为主导的表现:
1.手脚动个不停,或在座位上扭来扭去
2.难以持续就座
3.儿童过度跑跳,******极度坐立不安
4.难以安静地参加活动
5.不停活动像被马达驱使,******常常感觉内部如有马达驱使
6.讲话过多
7.提问未完成时答案即脱口而出
8.不能排队或按序等候
9.打断或干扰别人
ADHD-混合表现:
同时符合注意缺陷和多动/冲动的标准

    由于ADHD对个体的影响程度各异,DSM-5要求诊断疾病的专业人员阐明受影响个体疾病的严重度,临床医生可以在DSM-5的标准下以轻、中、重度对ADHD症状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:
轻度:超出诊断要求的症状数量很少,且在家庭、社交场合、学校或工作中所致损害轻微。
中度:呈现的症状或损害处于轻度和重度之间。
重度:出现的症状数量很多,超出诊断要求所需,多个症状特别严重,或症状在家庭、学校、工作或社交场合中造成极为严重的个体损害。

    同样重要的是,要注意到ADHD的严重程度和症状表现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可以发生改变。这包括ADHD可部分缓解的可能***,此类情况如若发生,在过去的6个月中,之前符合所有诊断标准的个体在做出诊断时,所需的症状数量可少于初诊数量。
双击此处添加文字
联系我们
ADHD专栏
地址:郑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大厦A座17-18楼(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7号)
电话:+86-371-65750783 / 65700368
传真:+86-371-65750763-802
邮箱:info@pharmzs.com